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縣減災委成員單位:
為建立健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全面準確”的災情報送工作體系,及時準確、客觀全面掌握自然災害災情,實現災情數據和相關信息共享,更好地為救災決策提供信息支撐,根據國家《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省減災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規范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相關制度的通知》《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災情報送工作的通知》《南通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的通知》,結合我縣實際,現就規范災情管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災情報送指標與主體
自然災害發生后,縣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應及時核查和統計匯總本行業、本系統災情,在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災情數據的同時,將有關災情報縣減災辦。相關成員單位需要報送的主要災情數據如下: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統計、匯總受災人口(包括因災死亡、失蹤、傷病、緊急轉移安置等人員)、農作物受災、房屋倒損、直接經濟損失4方面數據;匯總各涉災部門及單位報送的自然災害災情、救災工作措施(包括災后恢復重建等情況);基層直報由鎮區街道負責統計匯總上報(附件1)??h減災辦匯總數據后報縣委、縣政府,并通過適當途徑向各涉災部門及單位共享。
縣教體局:負責受損學校數量、校舍數量,公共教育服務直接經濟損失及救災工作措施(包括師生安全轉移及災區停復課、困難學生救助、校舍設施恢復重建等情況)。
縣發改委:負責管理職責范圍內的受損工業企業數量,工業企業直接經濟損失統計及救災工作措施;負責受損通信線路長度,受損通信基站數量,通信基礎設施損失統計及救災工作措施。
縣公安局:負責涉災警情起數,受災死亡人數,道路交通疏導有關工作情況。
縣民政局:負責受損民政服務機構數量,受損民政服務機構直接經濟損失和救災工作措施。
縣財政局:負責下撥的受災人員生活救助資金。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自然災害引起的林地受損(林地過火面積)情況,地質災害情況,直接經濟損失及救災工作措施。
縣住建局:負責危房轉移避險數量、房屋倒損等數據和救災工作措施(包括恢復重建情況);負責建筑施工工地隱患排查、加固數量,工棚轉移避險人員數量;負責受損市政基礎設施(受損市政道路長度、供排水管網長度、供氣管網長度等)情況,市政基礎設施直接經濟損失,綠化樹木、照明設施、供水等方面損失,救災工作措施;負責房屋建筑受損情況,地震三要素(發震時刻、震級、震中位置)等震情信息,地震趨勢預測意見及抗震救災工作措施。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管轄范圍內受損公路長度、受損橋梁數量及長度、交通中斷公路條數及長度、客運站數量,客運站因災滯留人員數量,交通基礎設施直接經濟損失,運力保障和交通設施恢復等情況。
縣水務局:負責受損堤防數量(長度)、護岸數量(長度)、水閘、泵站等水利設施損毀情況,水利基礎設施直接經濟損失,救災工作措施。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作物受災面積、成災面積和絕收面積(含糧食作物絕收面積、受損農業生產大棚面積),農林牧漁業直接經濟損失,泵站、灌溉設施等損毀數量,水(海)上作業漁船、人員因災避險轉移數量,傾覆船只及失蹤人員情況及救災工作措施。
縣城管局:負責統計廣告牌隱患排查、整治拆除數量;冰凍雨雪救災工作措施。
縣商務局:負責協調統計受損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網點數量,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網點經濟損失。
縣文廣旅局:負責受損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機構數量、受損廣播電視傳播線路長度、受損廣播電路設施數量、受損文化機構數量,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和公共文化服務直接經濟損失。
縣衛健委:負責受傷住院、重癥、危重癥人員數量,受損醫院數量、受損衛生機構數量及救災工作措施。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雨(雪)情、旱情、風雹、洪澇等氣象條件分析、專業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及救災工作措施。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開展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時,投入的消防救援隊伍人數,及時轉移、獲救人數,保護重要物質、設施等情況。
南通如東海事處:負責提供管轄水域受災人員搜救、轉移等情況。
國網如東供電公司:負責受損電力線路長度,受損輸變電設備數量,電力基礎設施直接經濟損失及救災工作措施。
沒有明確分工的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的相關工作。
特別說明:
1、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是指本行政區域內受災體遭受自然災害后,自身價值降低或喪失所造成的損失,因自然災害導致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產值、營業額損失為間接經濟損失,不計入直接經濟損失。另外,各部門報送的救災工作措施中應當包含安全隱患排查、災害救援、災后恢復重建等情況。
2、以下有關災情報送時限要求不包括災害信息員災情上報時間要求,災害信息員報災時間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的規定要求。
二、健全災情通報機制
為及時、全面、準確的掌握災情數據,保障救災工作和領導決策順利開展,自然災害發生后,各單位應按照初報、續報、核報三個階段向縣減災辦及時通報災情。
(一)初報。自然災害發生后,各單位迅速統計匯總本行業、本系統災情數據,在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將本行業、本系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報縣減災辦。遇到重大災害或敏感事件,要采取一切措施盡快掌握基本情況,并第一時間報縣減災辦。
(二)續報。各單位要及時跟蹤災情發展變化,每日9時前動態更新災情數據和救災工作措施。遇有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市政、水利、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損毀、修復情況,要實時更新報送。
(三)核報。災情穩定后,各單位1日內報送最終核定的準確災情數據。
(四)報送方式。由縣減災辦建立“如東縣災情統計報送”聯絡群,暢通交流渠道,各單位明確相關科室人員作為災情聯絡員,負責災情統計報送。特別是初報和核報時間要求緊,可先采取電話直接報告,隨后再通過電子文檔和紙質傳真方式及時報送災情主要數據(附件2)及救災工作措施(包括安全隱患排查、災害救援、災后恢復重建等)。
三、完善災情會商機制
災情會商由縣減災辦召集各相關部門召開,也可由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提議縣減災辦召開。具體參與會商的部門視情而定。
(一)會商形式和時間
1.電話會商。根據災情發展趨勢和工作需要,縣減災委相關成員單位聯絡員通過電話、傳真、網絡等方式,隨時保持溝通聯系,提供數據、互通有無、共享信息。
2.例會會商。每年入汛前進行例行會商,重點對汛期各類自然災害進行研判、對預防應對措施進行安排部署,具體時間由縣減災辦確定。每年年底,對全縣當年自然災害情況進行會商,核定全年災情數據,具體時間由縣減災辦確定。
3.即時會商。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根據工作需要,由縣減災辦組織減災委相關成員單位專門召開會議,分析研判災害損失、災害發展趨勢、評估災區需求、研究抗災救災措施。
(二)會商的主要內容
1.災害發生后的會商,主要是分析核定災情、交流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相關成員單位分別就本系統掌握的災情數據與應急管理部門統計的數據進行比對和分析,對受災人員、緊急轉移安置人員、農業受災、房屋受損、基礎設施(市政、交通、電力、水利、通訊等)受損、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分析核定,確保各行業部門上報的災害損失數據與縣兩辦、減災辦統計的數據一致;介紹本系統救災救援救助工作開展情況。
2.災情穩定后的會商,主要是全面客觀準確核災,有力有序推進災后重建,及時總結救災工作。相關部門對災害損失進行最終核定,尤其對涉及災后重建的倒損房屋數據等,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和相關要求,準確填報數據;要及時總結救災工作經驗做法、具體措施、突出問題和意見建議等。
(三)會商情況總結
災情會商后,由縣減災辦綜合各部門意見,核定災情,修訂填報相關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統計表和救災工作情況統計表,形成災情評估及趨勢分析報告,報縣兩辦和市減災辦,并通報縣減災委相關成員單位。
四、強化災情報送的統籌協調
(一)明確災情報送主體責任
根據機構改革方案,應急管理部門承擔建立災情報告制度并統一發布災情職責??h應急管理局要強化災情統計報送的主體責任,切實承擔自然災害統計報送的組織、協調和管理責任,統籌做好災情統計報送工作??h減災辦積極協調涉災部門做好人員、農作物、房屋、基礎設施、經濟損失等災情數據統計報送,確保制度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切實壓緊壓實工作責任。
(二)規范災情報送工作內容
1.嚴格災情報送時限。各鎮區街道要認真落實災情報送相關規定,做好災情初報、續報、核報工作。尤其要強化災情統計報送的時效性,在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將本區域災情和救災工作初步情況匯總審核后向縣兩辦、減災辦報告。遇到重特大災害或敏感事件,鎮區街道要采取一切措施盡快掌握情況,在半小時內報縣減災辦局。災情穩定前,每日上午9時、下午2時,續報災情數據。對于上級部門要求進一步核實的災情信息,原則上電話反饋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書面反饋不得超過1小時。
2.準確把握核心指標。各鎮區街道要把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因災受傷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農作物受災、倒損房屋、基礎設施損失以及直接經濟損失等作為核心指標。根據上級相關工作要求,在將因災死亡(失蹤)人口數據報送至上級業務部門或對外發布前,必須經同級黨委政府領導審核同意。確認為因災死亡(失蹤)人口的,必須查明死亡原因,并以書面形式將相關情況報縣兩辦、減災辦。
3.確保災情數據一致。各鎮區街道要理順災情報送機制,明確一個口子進行災情統計和報送,確保上級業務部門、同級政府以及對外發布等各種渠道災情數據準確、口徑一致??h應急管理局建立健全與工信、公安、民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衛健、氣象、通信、電力等相關部門的災情會商制度。各部門在統計報送災情信息時,要做好與其他涉災部門的會商,避免多頭上報、數據打架、災情失真等情況。因災受傷人口數據要與衛健委達成一致,確保數據的權威性。市政、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損失以及直接經濟損失數據要及時與相關涉災部門會商共享。倒損房屋數據的核查核定要會同住建部門共同開展。通過會商達成一致意見、確保數據客觀準確后,各部門按有關要求報上級業務部門。
請縣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災情信息報送工作聯絡員(附件5),于11月25日前報縣減災辦,聯系人:陸裕,電話:18962943789,傳真:84130228,郵箱:1308227848@qq.com。
附件:1.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統計報表(鎮區街道報表)
2.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統計報表(縣減災委成員單位報表)
3.因災死亡(失蹤)人口一覽表(鎮、村臺賬)
4.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戶一覽表(鎮、村臺賬)
5.災情信息報送工作聯絡員統計表
如東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
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統計報表(鎮區街道報表)
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蓋章):
鄉鎮、街道 |
受災人口 |
房屋倒損 |
農作物受災 |
經濟損失 |
|||||||||||||||||||||||||||
合計 |
因災死亡人口 |
因災失蹤人口 |
因災傷病人口 |
緊急避險轉移人口 |
緊急轉移安置人口 |
其他受災人口(房屋倒損、農業損失) |
房屋倒損受災人口 |
倒塌房屋間數 |
嚴重損壞 |
一般損壞 |
農作物受災人口 |
農作物受災面積 |
其中:農作物成災面積 |
其中:農作物絕收面積 |
直接經濟損失 |
其中:房屋及居民家庭財產損失 |
其中:農林牧漁業損失 |
其中:工礦企業損失 |
其中:基礎設施損失 |
其中:公益設施損失 |
其中:其他損失 |
||||||||||
倒塌房屋間數 |
其中:倒塌農房間數 |
倒塌房屋戶數 |
其中:倒塌農房戶數 |
嚴重損壞房屋間數 |
其中:嚴重損壞農房間數 |
嚴重損壞房屋戶數 |
其中:嚴重損壞農房戶數 |
一般損壞房屋間數 |
其中:一般損壞農房間數 |
一般損壞房屋戶數 |
其中:一般損壞農房戶數 |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間 |
間 |
戶 |
戶 |
間 |
間 |
戶 |
戶 |
間 |
間 |
戶 |
戶 |
人 |
公頃 |
公頃 |
公頃 |
萬元 |
萬元 |
萬元 |
萬元 |
萬元 |
萬元 |
萬元 |
|
××村(社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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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匯總 |
填表人: 填報日期:
附件2
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統計報表(縣減災委成員單位報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災害種類: 災害發生時間: 結束時間:
主要指標名稱 |
數量 |
計量 單位 |
主要指標名稱 |
數量 |
計量 單位 |
主要指標名稱 |
數量 |
計量 單位 |
主要指標名稱 |
數量 |
計量 單位 |
|||
受 災 人 口 |
1.因災死亡人口 |
人 |
農 林牧漁損失 |
11.農作物受災面積 |
人 |
其他災情數據 |
24.倒伏、折斷綠化樹木數量 |
_;_ |
棵 |
37.受損電力線路長度 |
個 |
|||
2.因災失蹤人口 |
人 |
11.1其中:糧食作物受災面積 |
公頃 |
38.受損輸變電設備數量 |
個 |
|||||||||
3.因災傷病人口 |
人 |
12.農作物成災面積 |
公頃 |
25.受損市政道路長度 |
千米 |
|||||||||
3.1其中:因災重傷人口 |
人 |
12.1其中:糧食作物成災面積 |
公頃 |
26.受損公路長度 |
千米 |
39.受損民政服務機構數量 |
個 |
|||||||
4.緊急避險轉移人口 |
人 |
13.農作物絕收面積 |
公頃 |
27.阻斷公路長度 |
千米 |
40.死亡人數(公安統計) |
個 |
|||||||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 |
人 |
13.1其中:糧食作物絕收面積 |
公頃 |
28.受損橋梁數、長度 |
_;_ |
個、米 |
41.涉災警情起數 |
千米 |
||||||
6.合計受災人口 |
人 |
14.受損農業大棚面積 |
公頃 |
29.因災滯留人員數量 |
個 |
42.受損廣播電視線路長度 |
個 |
|||||||
倒 損 房 屋 |
倒損房屋受災人口 |
人 |
15.水產養殖受災面積 |
公頃 |
30.受損堤防長度 |
千米 |
43.受損廣播電路設施數量 |
千米 |
||||||
7.倒塌房屋戶數、間數 |
_;_ |
戶、間 |
16.農林牧漁業損失小計 |
萬元 |
31.受損水閘數量 |
個 |
44.受損通信線路長度 |
個 |
||||||
7.1其中:倒塌農房戶數、間數 |
_;_ |
戶、間 |
其他災情數據 |
17.受災(淹)鄉鎮數量 |
個 |
32.受損泵站數量 |
個 |
45.受損通信基站數量 |
個 |
|||||
8.嚴重損壞房屋戶數、間數 |
_;_ |
戶、間 |
18.受災行政村數量 |
個 |
33.灌溉設施損毀數量 |
個 |
46.消防等救援隊伍、人數 |
_;_ |
個、個 |
|||||
8.1其中:嚴重損壞農房戶數、間數 |
_;_ |
戶、間 |
19.受損學校、校舍數量 |
_;_ |
個 |
33.1受傷住院人數 |
個 |
46.1消防方面及時轉移、獲救人數 |
_;_ |
個、個 |
||||
9.一般損壞房屋戶數、間數 |
_;_ |
戶、間 |
20.受損工業企業數量 |
個 |
33.2其中:重癥人數 |
個 |
47.保險業賠付案件數量 |
件 |
||||||
9.1其中:一般損壞農房戶數、間數 |
_;_ |
戶、間 |
21.受損社會服務機構數量 |
個 |
34.其中:危重癥人數 |
個 |
47. 1其中:自然災害民生保險賠付案件數量 |
件 |
||||||
10.房屋及居民家庭財產損失小計 |
萬元 |
22. 受損市政供排水管網長度 |
千米 |
35.受損商貿網點數 |
個 |
48.保險業賠付金額 |
萬元 |
|||||||
36.受損住所和餐飲點數量 |
千米 |
48.1 其中:自然災害民生保險賠付金額 |
萬元 |
|||||||||||
農業受災人口 |
23.受損市政供氣管網長度 |
千米 |
||||||||||||
直接經濟損失(填報單位統計匯總) : |
萬元 |
填報人:單位負責人:
填報說明:表中主要指標名稱來自《自然災害情況調查統計制度》,注意有關數據要按表中實際計量單位填報,不能出錯,1公頃=15畝;表中羅列的是各成員單位需要報送的主要災情數據,請根據本行業、本部門(單位)實際情況按對應指標內容填報,如果表中沒有列出的指標數據,可以在書面報告中描述或附本行業統計表。
附件3
因災死亡(失蹤)人口一覽表(鎮、村臺賬)
填報單位蓋章: 鎮(區、街道)、村(社區)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民族 |
戶口所在地 |
身份證號 |
死亡(失蹤)地點 |
死亡(失蹤)時間 |
死亡(失蹤)原因 |
關系人姓名 |
與死亡(失蹤)人關系 |
關系人 家庭住址 |
關系人身份證號 |
關系人 聯系方式 |
填表人: 填報日期:
附件4
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戶一覽表(鎮、村臺賬)
填報單位蓋章: 鎮(區、街道)、村(社區)
序號 |
戶主姓名 |
戶主身份證號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房屋間數 |
房屋結構 |
受災時間 |
災害類型 |
倒塌房屋間數 |
嚴重損壞房屋間數 |
一般損壞房屋間數 |
備注 |
填表人: 填報日期:
附件5
災情信息報送工作聯絡員統計表
姓名 | 部門(單位) |
職務 |
聯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