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如東縣2023年度第8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批復(蘇政地F〔2023〕69號)
如東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于申請辦理如東縣2023年度第8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請示》(東政示〔2023〕51號)收悉,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2〕40號),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縣將位于雙甸鎮叢家壩村的0.6205公頃集體農用地(其中耕地0.569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0.6205公頃,其中轉用農用地0.6205公頃,不涉及征收集體土地。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用于村鎮建設,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
二、你縣須落實補充耕地。要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切實做好耕地補充及其后期管護工作。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義務。
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并確保工程實施過程中生態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