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的要求,根據中辦、國辦《關于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意見》(中辦發〔2023〕24號)、《江蘇省“十四五”教育發展規劃》(蘇政辦發〔2021〕115號)、《省教育廳等十四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指導意見>》(蘇教助〔2023〕3號)和《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全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通教財〔2023〕5號)關于建立健全發展型資助政策體系的部署精神,如東縣教育體育局會同縣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強全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的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各校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加強全縣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的意見
為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的要求,根據中辦國辦《關于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意見》(中辦發〔2023〕24號)、《江蘇省“十四五”教育發展規劃》(蘇政辦發〔2021〕115號)、《省教育廳等十四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蘇教助〔2023〕3號)和《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全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通教財〔2023〕5號)關于建立健全發展型資助政策體系的部署,現就加強我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展型資助育人的重要意義和工作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通過教育阻斷貧困代際傳遞,讓每一個孩子都對自己有信心、對未來有希望,實現 “生活改變了我,我也改變了生活”。中共中央國務院要求在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城鄉、校際優質均衡發展的同時,通過教育關愛制度化縮小群體教育差距、保障群體公平發展。教育部黨組明確將資助育人作為“十大” 育人體系重要內容,實施發展型資助育人行動計劃,構建物質幫助、道德浸潤、能力拓展、精神激勵有效融合的資助育人長效機制。我縣現有資助政策已基本實現不因貧失學,但受成長環境所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往往會伴隨關愛缺失、機會缺失、素養缺失、能力缺失,在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學業水平、綜合素養等方面發展滯后或出現各種發展問題。當前,學生資助工作一定程度存在著育人導向偏弱、局限于經費發放等情況,亟待統籌建立教育系統全員參與、各部門配合、教育教學各環節協調聯動的資助育人機制。
發展型資助育人是指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為核心,在保障經費和物質資助基礎上,同步開展的資助育人工作,并重點針對面臨身心發展、學業修習、素養提升、入學就業等困境的學生,由相關業務部門聯合提供更加精準有效的教育服務。通過系統性制度設計,在全縣構建起支持差異發展、服務個性化成長的教育生態,賦予學校和教師基于個體需求實施課程改革的責任和自主權,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安全友善、資源可及、解決急難愁盼問題的成長環境。各校普遍建立發展型資助育人機制,構建保障型資助與發展型資助并重的一體兩翼資助服務體系,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饋”的良性循環,發揮教育在保障學生健康成長和推動社會共同富裕中應有的基礎性、戰略性作用。
通過3-5年的努力,我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前和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率不低于總體普及水平;各學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體質健康、心理健康水平與總體水平大體相當;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業水平、綜合素養與同齡人群的差距顯著縮??;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均衡程度不斷提高,在升學就業、獲得表彰獎勵等方面的表現顯著提升。各學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教育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顯著增強,成長為自尊自愛、自信自強、能夠創造美好生活、立志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中貢獻青春力量的時代新人。
二、發展型資助育人服務對象
(一)發展型資助育人一般服務對象
發展型資助育人的一般服務對象包括現有資助體系中已經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發展型資助育人重點幫扶對象
發展型資助育人重點幫扶對象是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同時疊加成長困境的學生,包括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存在心理健康隱患危機的、受不良環境影響出現品質或行為偏差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業成績嚴重落后的、在入學和就業方面有突出困難等學生。重點幫扶對象的育人工作,根據所遭遇的困境類型不同,由各校各部門納入相應育人體系予以重點關注,資助管理部門做好統籌協調。
全縣重點關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相對薄弱的基礎教育和中職教育學段,關注鄉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較多和教育發展水平較弱的學校。
(三)重點幫扶對象的認定
完善上述各類重點幫扶對象的精準摸排機制,做好重點幫扶對象認定,從源頭上落實教育關愛制度化。
1.提出申請。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人、家長(監護人)或教師提出發展型資助重點幫扶申請,明確申請的發展型資助內容(見附件),并陳述事實和理由。隨時發現,隨時申請,隨時啟動。
2.集體評議。由學校資助管理部門(人員)組織集體評議,確認重點幫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對象確定。經學校研究正式確認,形成本校發展型資助重點幫扶對象名單,以及可提供的相應發展型資助內容。
發展型資助育人重點幫扶對象的確定按需進行,無需公示、禁止公布。發展型資助育人重點幫扶對象實行動態管理,達到或超過正常發展水平的,經集體評議可退出重點幫扶對象名單。
三、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機制
全面統籌辦學治校各領域、教育教學各環節、人才培養各方面的育人資源和育人力量,探索和完善發展型資助育人機制。
(一)建立常規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資助管理部門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梳理、組織協調、資源匯聚、追蹤評價、助力發展等作用以及業務部門的育人主體作用,建立各相關部門協同、根據職責分工聯合育人的工作機制。在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學生發展支持中心,資助管理部門(人員)定期與相關業務部門(人員)共同交流和研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情況,落實各部門發展型資助育人責任。尊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因生長發育、家庭和成長環境形成的個性差異,因材施教。將發展型資助育人最大程度融入日常教育教學活動、融入普通學生群體、融入精準資助全過程,嚴格保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隱私,實施無痕化管理。
(二)建立救助清單制度。為重點幫扶對象提供教育救助服務清單,將家庭教育指導、心理健康援助、品德行為矯治、學業輔導、特殊教育、入學和就業幫扶等發展型資助內容列入清單,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其家長選擇。各??筛鶕陨韺嶋H和重點幫扶對象個體發展需求,細化和靈活調整發展型資助的具體內容和方式。充分調動和利用學校內外各種教育資源,豐富救助清單,共同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建立重點幫扶對象成長檔案(可匿名)制度,記錄重點教育救助內容和關鍵成長事件。
(三)建立育人導師制度。根據重點幫扶對象所需要的發展型資助內容,配備具有相應專長的經驗豐富教師作為導師,確保重點幫扶對象人人有導師。導師配備應尊重幫扶對象的意愿,實行雙向選擇。導師與其他教育師資協同合作,全面關心和指導幫扶對象的生活、學習、社交等,注重精神引領和發展支持,做好家校協同。中小學為重點幫扶對象配備適合的成長伙伴,融入“一站式”學生社區綜合管理模式。鼓勵聘請退休教師、優秀家長或社會人士擔任導師。
(四)建立專項研究制度。根據省、市、縣資助育人規劃課題,開展發展型資助專項研究,將育人融入學??傮w課程方案、校園一日生活、課堂教育教學、見習實習與就業培訓、教育常規管理、師資專業發展等各個環節。加強對心理學各分支、腦與認知科學、社會學、法律等專業的了解與銜接,將發展型資助育人納入常規教研,針對各類成長問題集中攻關,提高應對復雜性教育工作的能力。堅決避免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發展型資助片面窄化為單個教師的職責、某個學科的教學、以升學考試為主要目標等。
(五)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各校應常態化分析研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情況,發現危機苗頭第一時間發出預警,并及時組織學校、家庭、社會各方力量,協調人、財、物等資源,開展有效干預,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盡快擺脫危機。探索與各類教育管理系統和數據庫相銜接,監測各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入學就學、體質健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學業質量、入學就業以及表彰獎勵等情況,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存在明顯問題的學校發布警示,并采取相關干預措施。
四、發展型資助育人保障措施
各校應全面規劃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積極申報省精準資助長效機制改革試點單位。支持富有創新精神和改革能力的學校探索和完善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
(一)加強黨的領導。各校要加強黨對學生資助工作的全面領導,把一體推進保障型資助和發展型資助作為促進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徑,從保障入學機會公平到維護教育過程公平,將教育公平融入到深化教育領域改革的各方面各環節。在各項重大決策和各類活動中,要充分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利益。各級黨組織應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嚴重疾病、嚴重不良行為等群體的教育作為重要工作抓實抓好,通過高質量、過程性學生資助不斷縮小群體之間的差距,確?!耙粋€都不少”“一個都不落”。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深入關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紓困解難,讓他們在黨的哺育下健康成長。
(二)健全師資隊伍保障。各校應有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機構并配備專兼職師資,學校資助師資或特殊教育專職教師擔任學生發展支持中心日常工作負責人,資助工作納入教師工作量予以認定。尊重教師、遵循教育規律,切實保障教師陪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育人工作時間。導師每人每學期負責一定數量的重點幫扶對象,在資助育人重點幫扶方面的工作量和實踐成效,可作為職稱評定、評比表彰等的重要參考。將不同類型重點幫扶對象的育人方法納入教育管理者和教師培訓,提高資助工作者的教育專業化能力。將資助育人納入教師基本功大賽內容,為教師專業成長搭建發展平臺。
(三)完善經費投入保障。學生資助標準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物價水平、收費標準等因素,實行動態調整。各類學校按規定從事業收入或學費收入中足額提取經費用于獎助學生以及對重點幫扶對象實施發展型資助。各校應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和學校發展實際需要,在年度預算中統籌安排資助工作經費??赏ㄟ^多種方式調動社會教育資源,積極鼓勵和募集社會資金用于設立獎助學金、支持各類資助育人項目開展。
(四)加強協同聯合育人。教育部門牽頭負責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定期召集各相關部門協商解決學校資助育人工作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各部門依法建立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相關的困難認定、家庭變故、重大疾病等信息共享機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開展先天性心臟病等疾病篩查和救治,提高兒童青少年心理醫療和康復服務能力,協助教育部門開展心理健康監測和特需學生教育評估,提供干預指導、師資培訓等相關技術支持。人社、文化和旅游、科協等部門應支持做好公益、研學、科技教育等各類綜合實踐活動,探索應用社??ā耙豢ㄍā敝С旨彝ソ洕щy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婦聯積極推動城鄉社區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提升服務質效,著力為重點幫扶對象提供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團委將重點幫扶對象納入“愛心暑托班”服務范圍,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境青少年群體建造“夢想小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預防。人社、工信、總工會、殘聯等部門積極關心并支持教育部門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習見習、就業創業工作。鼓勵各類公益慈善機構通過多種方式支持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
(五)系統謀劃有序推進。各校應制定本校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意見,全面部署、分步實施、試點先行、重點推進??h將組織專家團隊與學校開展協同實踐,重點內容項目化推進,調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情況并形成研究報告。配合省、市在現有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和各類教育管理系統、相關教育數據庫的基礎上,探索研制發展型資助信息系統。開展如東縣優秀資助工作者(資助育人優秀導師)、“最美資助人”、資助工作先進單位、優秀工作案例等評選活動,開展發展型資助育人班團會、心理團輔、學科育人、價值引領、能力提升等比賽活動,推廣實踐經驗,引領全面發展。將發展型資助育人主要內容納入資助工作檢查考核內容;各相關業務部門將發展型資助工作有機融入日常管理,作為各類監測、創建與評估考核的必要內容;將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落實情況納入教育督導評價內容和中小學(幼兒園)綜合評估考核。
附件:發展型資助育人主要內容
附件
發展型資助育人主要內容
一、面向全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發展型資助育人內容
堅持“扶困”與“扶志”“扶智”相結合,構建物質幫助、道德浸潤、能力拓展、精神激勵有效融合的資助育人長效機制,實現無償資助與有償資助、顯性資助與隱性資助有機融合,著力培養受助學生自立自強、誠實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擔當的良好品質,使之成長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一)以資助過程培育人。在資助對象認定環節,采用談心談話、家庭走訪等方式,宣傳國家資助政策,開展誠信教育和正向心理引導,幫助學生體悟中國共產黨“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理解共同富裕新發展階段的歷史方位。在助學金申請發放環節,深入開展勵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養學生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意識。在國家助學貸款辦理過程中,深入開展誠信和金融常識教育,培養學生法律意識、風險防范意識和契約精神。在勤工助學活動開展環節,著力培養學生自強不息、創新創業的進取精神。在基層就業、應征入伍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等工作環節中,培育學生樹立正確的成才觀和就業觀。
(二)以獎助政策激勵人。落實多元激勵和差異發展增值評價,廣泛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制度,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群體全覆蓋、學期全覆蓋、家校表現全覆蓋。發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細微的優點和精彩,持續培育使之成為穩定的習慣和品質,形成應對各種人生境遇的自我成長內驅力。發揮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國家級榮譽的育人作用,全面考察學生的學習成績、創新發展、社會實踐及道德品質等方面的綜合表現,評選勵志成才之星,激發廣大學生成長成才。
(三)以項目活動引領人。配合落實省實施 “發展型資助育人行動計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力素養培育計劃”,開展“助學·筑夢·鑄人”“誠信校園行”主題教育活動,培育建設一批“發展型資助育人示范項目”,開展“蘇鄉永助”資助育人主題活動。依托“學習強國”“新江蘇”“江蘇教育發布”“如東教育”等平臺,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組織市內外及海外研學等,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豐富人生經歷、培養家國情懷、提升能力素質。開展如東縣優秀資助工作者、資助工作先進單位、優秀工作案例、“最美資助人”等評選活動,開展發展型資助育人班會、心理團輔、學科育人、價值引領、能力提升等比賽活動,出版資助育人系列書籍,推廣資助工作先進事跡和典型經驗。
二、面向重點幫扶對象的發展型資助育人內容
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所處的成長困境類型,分別提供針對性、持續性的救助教育服務,幫助他們戰勝困境、實現自我超越。各校實施的發展型資助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七類,可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實際需要同時提供多種發展型資助服務。
(一)家庭教育指導。針對因家庭原因遭遇成長困境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如孤兒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離異或單親家庭子女,服刑人員、社區矯正對象和安置幫教對象的子女,其他各類家庭教養方式存在嚴重問題的學生等,重點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全面落實國家、省、市家庭教育相關法律和政策要求。建立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熟悉學生的家庭構成、生活習慣、教養方式等,每月1次以上與家長交流學生身心發展情況,商討和實施協同教育策略。在學校設置相對獨立、友好的空間用于教師與家長個別交流,尊重家長、保護隱私。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學校領導帶頭開展家訪,中小學每學期至少安排1次家訪。通過精心設計多個或單個家庭的系列親子活動等多種方式,推動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生態。對孤兒或事實無人撫養對象等,積極營造類似家庭的教養環境,優先保障寄宿、交通、營養需求,強化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幫助建立安全感和自信心。
(二)心理健康援助。針對心理健康方面存在隱患或危機以及遭遇突發變故打擊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重點實施心理健康援助。全面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心理健康教育的相關要求,實施關愛青少年生命健康“潤心”行動。在學校和班級中營造尊重友愛、勤儉誠樸、自主自立的校園文化氛圍,最大程度消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卑心理和邊緣化狀態,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增強社交能力,培養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開展心理測評、查找問題原因,提升識別和應對心理問題和危機干預的意識與能力,把心理健康促進指導作為家長學校必修課,聯合提供正向心理支持。對遭遇突發變故打擊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提供物質資助和心理援助,避免過重的負擔和壓力。
(三)品德行為矯治。針對受不良環境影響出現品質或行為偏差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重點加強思想品德教育。全面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要求。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制度,加強對有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矯治。加強道德教育、勞動教育、法治教育和生命教育,幫助規劃正確的人生發展方向,引導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持之以恒在學段之間接續實施養成教育,培養良好的生活、學習、勞動和社會交往習慣,形成自尊自愛、自助助人的品格,建立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信念。
(四)學業輔導。針對學業成績顯著落后、出現學業不合格現象,尤其是存在輟學、失學(非義務教育)或肆業危機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重點加強學業輔導。全面貫徹國家課程改革和因材施教要求,堅持精準分析學情,將差異性教學、個別化輔導等納入中小學教研范疇,作為集體備課、教案撰寫、作業布置的重要內容,提高教育教學針對性、有效性。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情況納入省義務教育學業質量監測。落實《全國青少年學生讀書行動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圖書共讀活動。建立和完善學業預警和幫扶制度。切實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
(五)特殊教育。針對經診斷評估屬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重點開展個別化教育。全面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特殊教育相關法律和政策要求,加強融合教育,保障特需學生的受教育權益。會同民政、衛健、殘聯等部門,加強腦與認知科學、康復醫學、實驗與臨床心理學、教育評估、課程設計、教育教學等多門類協同研究,開展針對就業崗位的人員訂單培養,形成特殊教育知識鏈、師資鏈、服務鏈,提高特殊教育服務學生發展的能力。
(六)入學和就業幫扶。針對入學和就業存在顯著困難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重點開展入學或就業幫扶。幫助有意愿接受學前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進入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幫助初中畢業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升入高中教育階段學校,經民政、鄉村振興、殘聯、總工會等部門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如遇退學、開除等情形,相關部門應提前告知資助管理部門,以便協同并及時備案。建立“一生一策”生涯指導和就業幫扶管理機制,加強中學以上各學段勞動教育和生涯規劃指導,從資助育人和課程設置的角度在校內系統設立公益服務和勤工助學崗位、開展綜合實踐和校外研學活動。職業學校探索產教融合課程體系建設,開展訂單式培養。圍繞學生需求組織開展見習實習、專場招聘活動等,完善就業創業培訓,提升自主擇業能力。
(七)綜合素養提升。針對社會認知、體藝素養等存在明顯弱勢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重點提升其綜合素養。全面落實國家體育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等課程的要求。統籌用好各類社會資源作為強化實踐育人的重要途徑,通過課程設置、社團活動、勤工助學、志愿服務、見習實習、研學活動、國際交流等方式,利用課后服務、寒暑假等時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拓視野、加強勞動鍛煉,提升語言表達、人際交往能力和體育藝術素養,發現和培養個人興趣愛好等。建立相對穩定的社會實踐教育基地和資源目錄清單,通過組織各類教育活動,引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感受國家改革發展成就,融入社會發展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