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社會保險問題的相關問答
社 保 指 南
1、什么是社會保險?
答:社會保險簡稱社保,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2、試用期可以不交社保么?
答:不可以!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不論試用期長短,只要具備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必須為其職工參保,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社會責任和義務。
3、單位和我商量不交或少交社保,轉為工資補貼,合法么?
答:不合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由用人單位支付現金、不繳納社保、簽訂放棄協議或者讓員工個人自行辦理社保繳納等做法,都是不合法的。
同時,參加社會保險以后可以依法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交或少交都會影響參保人各方面的權益。雖然個人也要每月交錢,但是從長遠利益看,省這筆錢得不償失。
4、畢業后未入職單位,自己創業,還可以交社保么?
5、換了新工作,新舊單位之間有幾個月沒交養老保險,原先交的會白交么?
答:不會。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養老保險是累計計算繳費年限的,重新就業后繳納的養老保險繳費會自動累計,已繳的養老保險不會白交。同時,養老保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繳費水平越高、繳費年限越長,將來領取的養老金相對就會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