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
為鞏固畜禽污染治理成果,提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推進生態健康養殖,促進農村人居環境與水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現印發《2023年如東縣畜禽糞污整治與資源化利用鞏固提升行動實施方案》,請各鎮(區、街道)按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如東縣農業農村局 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
2023年2月6日
2023年如東縣畜禽糞污整治與資源化利用鞏固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為鞏固畜禽污染治理成果,提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促進畜牧業綠色可持續發展,現決定在全縣開展2023年度畜禽糞污整治與資源化利用鞏固提升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五大發展理念,統籌畜牧業穩產保供和生態環境保護,推動高質量畜牧業發展,推動依法依規養殖,強化執法監管,推進種養結合、農牧循環,構建污染治理與資源化利用長效機制,促進農村人居環境與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二、目標任務
1.進一步推動畜禽養殖場升級改造。所有畜禽養殖場做到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雨污分流到位,糞污處置記錄完善,無糞污直排、偷排與露天堆積現象。規模場糞污治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全縣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穩定在98%以上。
2.推動種養結合,農牧循環。以鎮(區、街道)為單元,建立完善的畜禽糞污收集、運輸、處理、利用體系。
3.推動構建畜禽糞污治理與資源化利用長效機制。
4.中央、省市環保督察交辦事項與各級各類信訪交辦問題即知即改,完結率100%。常態化開展回頭看,無反彈現象發生。
5.無重大或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畜禽養殖污染事件發生。
三、主要內容
(一)組織問題排查,建立整治提升清單。各鎮(區、街道)以村居組織排查,做到所有畜禽養殖場戶全覆蓋。一是檢查禁養區有無反彈復養和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情況;二是檢查有無畜禽糞污直排、偷排、露天堆積現象(包括附近有無因上述原因導致的黑臭水溝、水塘等);三是檢查雨污是否分流,糞槽和蓄糞池是否加蓋防雨板,露天蓄糞池是否有防雨棚,蓋板和防雨棚是否存在年久失修而破漏情況;四是檢查糞污利用去向是否明確,有無配套的消納糞污土地證明或委托處置糞污協議。2023年2月底前各鎮(區、街道)完成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列好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完成時間節點和相關責任人,形成《如東縣鎮(區、街道)畜禽糞污處置利用排查問題與整改責任人匯總表》(附表1)。
(二)推動規模場戶升級改造,確保糞污處置裝備全面配套。按照“一場一策”原則,指導督促養殖場戶建設與養殖規模相匹配的糞污處置設施裝備,每豬當量至少有0.8立方米以上蓄糞池(沼液池)或0.3平方米異位發酵床,自動化清糞的蛋雞場有必要的干糞房用于臨時堆放雞糞,定期實行干清糞的禽場、羊場須建設有沖洗水收集儲存池。治污設施裝備定期檢修維護,適時更新完善。
(三)推動種養結合,把還田利用作為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主要渠道。優化區域布局,構建種養結合發展新格局。要統籌安排種養發展空間,以生態循環農業基地為重點,積極打造種養結合生態健康養殖示范區。堅持“以地定畜,畜地平衡”原則,鼓勵規模養殖場戶流轉足夠的消納糞污土地,原則上每豬當量配套0.2畝土地。同時因地因場施策,拓寬糞污還田利用渠道,對無法流轉足量配套用肥土地的養殖場戶,鼓勵與種植主體或社會化服務組織對接,簽訂供肥或委托處置協議;對無法就地就近利用的畜禽糞污,鼓勵生產商品有機肥,擴大利用半徑。與此同時,做好非規模養殖場戶的整治提升工作,繼續將小散養殖糞污治理納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中予以同步推進。
(四)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切實做好區域性糞污清運處置工作。以鎮(區、街道)為區域單元,做好轄區內小散養殖為主體的畜禽糞污收集、運輸、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市場化運作”的畜禽糞污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體系,合理收取清運費用,以項目或補貼形式加強對畜禽糞污清運社會化有償服務組織支持。注重發揮現有畜禽糞污處置中心作用,提高利用效率。各鎮(區、街道)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在處置中心附近田間配套建設糞污儲存調節池及輸送管網等設施,努力打通糞肥還田利用“最后一公里”。
(五)完善臺賬資料,建立糞污使用可核查可追溯機制。各規模養殖場戶要做好流轉的消納糞污土地證明或委托處置糞污協議的保存,制定年度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建立畜禽糞污使用記錄,及時準確記載有關信息,確保畜禽糞污去向可核查可追溯。規模畜禽養殖場必須定期將畜禽養殖狀況(存欄量、出欄量)、糞污使用等情況報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備案。
(六)壓實“兩個”責任,構建污染防治長效機制。一是壓實養殖場戶的主體責任。堅持“誰污染誰治理”原則,通過發放告知書和養殖主體向屬地政府提交污染防治承諾書等方式,進一步壓實畜禽養殖場戶污染防治主體責任。二是壓實屬地監管責任。要建立畜禽污染防治網格化監管體系,落實鎮干包村、村干包組、組干包戶的監管責任,繼續推行污染防治公示制度,規模場設立公示牌“一戶一公示”,公開養殖場戶名稱、住址、負責人姓名、養殖種類、數量、年污染產生量、糞污處置設施裝備、處置方式、監管責任人、監管工作要求、舉報電話等內容,對2017年前后設立的公示牌內容必須在今年4月份前全部予以更新。三是堅持開展常態化、制度化巡查。鎮對村每月至少組織巡查一次,村每月組織巡查2-3次,包戶責任人每周須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記錄。巡查中發現一般性問題可以直接提醒養殖場戶立即整改,發現嚴重污染問題必須及時報執法部門依法查處。2023年3月25日前各鎮(區、街道)在對養殖場戶排查基礎上,落實網格監管責任人,形成《如東縣鎮(區、街道)畜禽糞污處置利用監管責任人匯總表》(附表2)。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區、街道)要充分認識畜禽糞污整治與資源化利用鞏固提升行動的重要性與必要性,要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優化作風、提升水質、防止民生領域腐敗等角度加強對工作的領導,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工作責任人,按照行動方案序時要求迅速開展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務。
(二)加強技術指導服務。要加強《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南通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積極做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導工作,注重源頭減量,改變傳統落后的水沖糞清糞方式,推廣漏糞板清糞,加強先進設施裝備引進推廣,完善糞污使用記錄。堅持科學還田,做到未經腐熟發酵的糞污不還田,不過量還田,不在暴雨前后還田。
(三)強化政策支持??h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等部門將整合現代農業發展和環境保護等專項財政資金,以項目等形式積極支持畜禽糞污處置利用工作,支持畜禽場圍繞糞污資源化利用的升級改造,加大對有機肥生產企業、第三方服務組織、糞污處置中心的財政支持力度。積極引導環保、能源、肥料等領域的社會資本參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各鎮(區、街道)必須保證轄區內至少有一個畜禽糞污清運社會化服務組織正常運行,并通過財政補貼等方式予以扶持。
(四)強化執法查處??h農業農村局和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將聯合開展巡查督查,聯合對整治的畜禽養殖場戶逐戶開展治理認定。環境執法部門對禁養區新建畜禽養殖場或反彈復養,畜禽場污染防治設施不配套、不正常運行,畜禽糞污直排、偷排等污染環境行為,以及屬地鎮區上報的畜禽養殖環境違法行為,及時進行調查取證,依法查處。
(五)強化責任落實??h級部門之間、縣級部門與屬地政府之間既要明確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h農業農村部門主要負責畜禽養殖場戶的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導服務工作,重點指導養殖場戶建設配套的污染治理設施裝備、完善糞污利用臺賬、實行科學還田利用等;縣生態環境部門主要負責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加強對畜禽養殖環境污染的監測,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屬地政府主要負責轄區內網格化監管工作,開展制度化巡查,發現畜禽養殖環境污染行為,及時制止和報告。
(六)注重考核與結果應用。畜禽糞污整治與資源化利用工作列入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農村人居環境、鄉村振興等工作考核,縣農業農村局和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將聯合對畜禽糞污整治與資源化利用鞏固提升工作開展檢查和評分,檢查結果作為相關工作考核重要依據。對不認真組織排查和整改,工作拖拉,行動不力,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等行為,將報送相關部門查處。
五、有關要求
(一)排查問題與整改責任人匯總表報送。2023年2月底前,各鎮(區、街道)完成排查工作,形成《如東縣鎮(區、街道)畜禽糞污處置利用排查問題與整改責任人匯總表》(附表1),表格經負責人簽字和單位蓋章后于3月2日前報縣農業農村局。排查未發現問題的,須“0”報送。排查原始資料由鎮(區、街道)保存備查。
(二)網格化監管責任人匯總表報送。結合養殖場戶排查情況,研究落實對應的監管責任人,形成《如東縣鎮(區、街道)畜禽糞污處置利用監管責任人匯總表》(附表2),表格經負責人簽字和單位蓋章后于3月31日前報縣農業農村局。
(三)建立整治提升行動聯絡制度。各鎮(區、街道)明確一名工作聯系人,填報《畜禽糞污整治提升行動聯系人表》(附表3),單位蓋章后于2月15日前報縣農業農村局。
如東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徐進昊,聯系電話:18012262121,郵箱:rdxmzz@163.com ;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聯系人:盧杰,聯系電話:15162810110。
附表:1.《如東縣鎮(區、街道)畜禽糞污處置利用排查問題與整改責任人匯總表》
2.《如東縣鎮(區、街道)畜禽糞污處置利用監管責任人匯總表》
3.《畜禽糞污整治提升行動聯系人表》
附表1
如東縣鎮(區、街道)畜禽糞污處置利用排查問題與整改責任人匯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填報日期:
序號 |
養殖場名稱 |
地 址 |
排查問題 |
整改時間 |
整改措施 |
整改 責任人 |
職務 |
聯系 電話 |
備注 |
附表2
如東縣鎮(區、街道)畜禽糞污處置利用監管責任人匯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填報日期:
序號 |
村居名稱 |
組別 |
鎮包村責任人 |
村包組(戶)責任人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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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務 |
聯系電話 |
姓名 |
職務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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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畜禽污染整治鞏固提升行動聯系人表
填報單位(蓋章):
鎮(區、街道) |
聯系人姓名 |
職 務 |
聯系電話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