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1838/2024-02518 | 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東政辦發〔2024〕24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發布日期: | 2024-04-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度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通知 |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為加強對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確保制定工作的科學性、有序性、完整性,經縣政府同意,現將2024年度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印發給你們,依據《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就計劃的實施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實評估論證。應當對起草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廉潔性進行全面論證,對需解決的問題、擬設立的制度、主要措施及預期效果和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起草。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公眾權益,可能引發社會穩定、公共安全風險的,應進行風險評估。對于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論證。
二、廣泛征求意見。除依法需要保密等法定情形外,行政規范性文件出臺前要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公開征求意見,構建“線上(網上、微信等)+線下(座談會、函詢等)”模式切實拓寬征求意見面。對涉及群眾重大利益調整、企業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采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實地走訪等形式充分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等各方面意見,特別是利益相關方意見。
三、嚴格法制審核。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經起草單位法律顧問、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核后,按規定提交縣司法局合法性審核。起草單位報送縣司法局合法性審核材料,應當包括送審稿及起草說明、制定依據、征求意見及意見采納情況、合法性審核意見、起草單位集體討論記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和備案文書以及針對不同審核內容需要的其他材料等。
四、加強考核指導。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起草或送審,應及時溝通并作出書面說明??h司法局對未列入2024年度制定計劃的規范性文件草案原則上不予審查。確屬事先無法預見且因政府工作需要必須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須書面說明,并經縣政府領導批準后,送縣司法局法制審核??h司法局負責對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并將此項工作納入法治建設考核內容。
附件:2024年度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
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4年度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
序號 |
文件名稱 |
起草部門 |
擬制發時間 |
1 |
《如東縣縣長質量獎管理辦法》 |
縣市監局 |
2024.05 |
2 |
《如東縣臨時救助工作規程》 |
縣民政局 |
2024.05 |
3 |
《如東縣物業管理辦法》 |
縣城管局 |
2024.06 |
4 |
《如東縣食品小作坊允許生產品種目錄》 |
縣行政審批局 |
2024.07 |
5 |
《如東縣人防工程停車位收費管理辦法(試行)》 |
縣發改委 |
2024.07 |
6 |
《如東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 |
縣民政局 |
2024.09 |
7 |
《如東縣建設工程規劃批后管理實施辦法》 |
縣資規局 |
2024.11 |
8 |
《如東縣政府合同管理辦法》 |
縣司法局 |
202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