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1838/2023-03664 | 分類: | 綜合政務\其他;其他\其他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東政辦發〔2023〕86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8-22 | 發布日期: | 2023-09-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如東縣行政許可 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 |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2022年11月,縣政府辦公室印發《如東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通知》(東政辦發〔2022〕93 號),公布《如東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國辦發〔2023〕5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江蘇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3〕21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南通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通政辦發〔2023〕36號)要求,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許可事項調整情況進行匯總,修訂形成《如東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經18屆縣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并將修訂情況通知如下:
一、根據《南通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由市交通運輸局、南通海事局主管“船舶國籍登記”,取消縣級實施權限,故刪除。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修訂情況,新增市縣級行政許可事項“舉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由縣教育體育局主管和實施;同時將“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修改為“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審批”。
三、根據國防動員體制改革情況,將“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主管部門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調整為縣發展改革委,實施部門保持不變;“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改造、報廢人民防空工程審批”的主管部門、實施部門均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調整為縣發展改革委。
四、根據《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新增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房屋樓面結構變動許可”,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局主管和實施。
五、根據《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新增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外國人對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標本采集或者或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審批”,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主管,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受理省林業局實施的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和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縣農業農村局(受理省農業農村廳實施的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實施。
六、刪除人民銀行如東支行的“銀行賬戶開戶許可”“國庫集中收付代理銀行資格認定”“經營或者終止結售匯業務審批”。
另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修訂等情況,對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內容作出調整。
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如東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及時調整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完善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嚴格依照清單實施行政許可,不斷強化實施情況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
附件:如東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
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