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貫徹落實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通辦〔2022〕86號)明確的第三十三項整改事項已整改完成。根據《南通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水環境治理弱項明顯。汛期水質提升工作力度不足,2021年6—8月南通市16個國考斷面中有11個斷面出現降類,區域水環境質量階段性下滑嚴重。
二、整改實施主體
如東縣人民政府
三、重點措施
(一)建立防范汛期水質波動聯合會商機制,定期會商雨情、水質、水情、汛情信息,做到突出問題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
(二)強化控源截污。以骨干河道沿線鎮區為重點,新建污水收集支管網不少于60公里,完成16個片區69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少于 2.5萬戶。前移重點企業水質監控關口,日排放量 20噸以上企業經監測達到納管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網。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全面開展池塘養殖尾水污染專項整治,6月底前完成養殖面積200畝以上31戶養殖尾水治理。以省考以上斷面匯水區為重點,擴大農田退水調蓄凈化回用工程試點范圍,新建13座涵閘、2座溢流壩。
(三)推進區域治水。完成飛躍河、南蕩河、公共河、九遙河等骨干河道整治工程,疏浚整治農村河道36條、溝塘335條,建設生態河87條。開展農村黑臭水體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消除縣城建成區、建制鎮和撤并老集鎮、重點斷面所在村黑臭水體。完成如泰運河、栟茶運河、掘苴河、北凌河、九圩港及一級支流沿線各類排污口整治。加快推進區域治水工程,6月底前完成公共河掘坎河片區、衛海橫河片區、如環河片區、滸洋河片區的第一批控導工程15個項目建設并投入運行。
(四)強化聯合執法。持續開展環境執法“亮劍行動”,對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惡意違法行為,綜合運用按日計罰、限產停產、查封扣押等手段堅決實施快查重處,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加大對環境違法企業負責人的追責懲處力度,形成強大震懾。完善環境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披露等制度,對列入失信黑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實施限制市場準入或信貸制約、斷水斷電等聯合懲戒措施,全面營造“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輿論氛圍。
四、目標任務
開展汛期水質提升專項行動,確保年度斷面水質達標,汛期水質同比改善。
五、完成時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況
一是強化治水合力。建立全縣鎮級斷面達標負責人工作群,每日通報水質變化情況,對水質異常區域第一時間溯源排查;不定期召開斷面水質會商會,分析水質情況,商定下階段工作舉措;針對不能穩定達標的北凌新閘、小洋口等斷面,組建水質提升工作專班,成立如東縣深入打好水質達標攻堅戰指揮部,印發《如東縣2022年“水質達標決戰年”實施方案》、《如東縣2023年重點國、省考斷面“首季爭優”專項行動方案》、《如東縣2023年重點斷面汛期水質保障方案》、《開展深入打好水質達標攻堅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等行動方案,統籌推進治水工作。
二是強化控源截污。圍繞骨干河流沿線,2022年共建成污水收集管網96.9公里,完成80個行政村的農污建設,新增農污納管2.6萬戶;強化企業尾水監管,全縣200家涉水企業安裝尾水在線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確保尾水達標后接入污水管網;加強養殖尾水治理,全縣31家200畝以上的養殖戶均已建成尾水治理設施;加強農田退水治理,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在新店、大豫、外農、河口、洋口等鎮區開展農田排灌生態化改造工程,建成控導閘(溢流壩)31座。
三是推進區域治水。完成飛躍河、南蕩河、公共河、九遙河等骨干河道整治,疏浚農村河道38條段、建成生態河道83條段,常態化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如泰運河、栟茶運河、掘苴河、北凌河、九圩港等骨干河道及一級支流沿線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推進區域治水工程,完成公共河掘坎河片區、衛海橫河片區、滸洋河片區等15個控導工程建設。
四是強化聯合執法。持續開展環境執法“亮劍行動”,2022年共下發處罰決定343件,共計處罰金額1163萬元(其中涉水案件38起,處罰金額170萬元),責令停產1件,處罰金額24萬元,責令限產11件,共計處罰金額95萬元,責令改正8件,查封扣押13件,移送刑事4件,移送拘留2件;完善環境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披露等制度,印發《關于根據環保信用評價結果試行差別水價政策的通知》,加強失信聯合懲戒平臺管理,落實懲戒措施,全面營造“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輿論氛圍。
2022年6-8月,孫窯大橋、東安閘橋西、小洋口、環東閘口、北凌新閘斷面綜合污染指數較2021年同期分別改善38.5%、24.9%、22.8%、20.3%、19.6%;2023年6-8月(異常數據剔除),孫窯大橋、東安閘橋西、小洋口、環東閘口、北凌新閘斷面綜合污染指數較2021年同期分別改善14.6%、18.1%、32.5%、14.7%、5%。水環境質量整體穩中向好。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5日)向如東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監督電話:0513-84133885
電子郵箱:rdhbdczgbgs@163.com
如東縣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