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祁俊?。?,漢,身份證號:152624****2111,地址:江蘇省海安縣海安鎮永安北路50號)
你未取得醫師資格、未經醫師注冊,在如東康愛蓮中醫診所從事中醫診療工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十三條第四款的規定。查明你的違法所得為428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依法應予行政處罰。
2023年6月14日,我委向你郵寄送達東衛醫罰告﹝2023﹞0009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郵件號碼:XA13802230932)。
2023年6月28日,我委決定對你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肆佰貳拾捌元(428.00);2、罰款人民幣貳萬元(20000.00)。
2022年6月29日,我委向你郵寄送達東衛醫罰﹝2023﹞000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郵件跟蹤信息表顯示,你于2023年7月1日拒收郵件。因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現我委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你應當自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到我委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罰款應于《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指定銀行。罰款繳納方式:一、使用手機掃描附件《江蘇省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上的二維碼,按照提示繳納罰款。二、請你或委托代理人及時到如東縣衛生監督所(如東縣城中街道泰山路20號公共衛生中心)708室開具《江蘇省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然后憑行政處罰決定書和《江蘇省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至中國工商銀行如東支行或各鎮網點辦理繳納罰款。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加處罰款的數額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予計算。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你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 日內向如東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六個月內向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但不得停止執行本處罰決定。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我委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如東縣掘港鎮泰山路公共衛生中心0806室
聯系電話:0513-84119199
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7月14號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