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如東縣審計局對如東縣城區應急水源(地下水)供水工程實施了竣工決算審計?,F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立項情況
如東縣城區應急水源(地下水)供水工程由如東縣行政審批局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分為深井、水處理、管網及應急水源調度中心等四部分,取水規模5萬m3/日,總投資約24099.35萬元。
本次對該工程一期、二期項目竣工決算情況進行審計。一期、二期項目包括深井、水處理、管網等,初步設計投資概算合計10113.95萬元,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及其他途徑。
(二)建設情況
一期項目自2020年3月13日通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供配電、井群及集水系統、泵站自動化系統的建設。
二期項目2020年10月29日通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后,即于11月6日開始如東縣城區應急水源(地下水)供水工程二期項目EPC總承包(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以下簡稱“EPC項目”)招標,2022年12月1日通過竣工驗收。
二、審計結果
一期項目建設單位編報的竣工決算金額2129.09萬元,經審計,糾正多計決算費用55.10萬元,該項目竣工決算2073.99萬元。
二期項目建設單位編報的竣工決算金額7998.69萬元,經審計,糾正多計決算費用8.65萬元,該項目竣工決算7990.04萬元(其中EPC項目暫按建設單位送審價計入)。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執行合同主要條款:安裝設備和主要材料均由“乙供”變更為“甲供”、未按合同約定確定施工合同價、程結算方式由“固定總價”改為“按實結算”;
(二)工程計量計價管理:溝塘清淤回填簽證不合理、個別項目認質認價不合理、部分項目未按合同及相關計價原則計價、部分項目計量不準;
(三)部分項目進度未按合同工期推進;
(四)甲供材管理不規范。
四、審計處理和問題整改情況
對于上述問題,如東縣審計局已出具審計報告,其中:工程計量計價管理問題在審計期間已完成整改;部分問題通過出臺制度和管理辦法等方式規范今后;未執行合同主要條款、甲供材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仍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