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區、街道)、各非遺項目保護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鼓勵和支持非物質
文化遺產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
化遺產法》和《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的相關要求,
經研究決定,開展第五批如東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1.熟練掌握其傳承的如東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在該領域或區域內被公認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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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積極開展
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
3.遵紀守法,愛國敬業,德藝雙馨。
4.無法履行傳承義務的代表性傳承人和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
資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從事傳承工作的人員暫不申報。
二、推薦程序
符合條件的代表性傳承人可向如東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提出
申請,并提供申報材料??h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專家評審后,
進行公示。
三、推薦材料
1.申報表:包括申報人的基本情況、個人簡歷、傳承譜系及
授徒傳藝情況、申請及授權書等,要求按格式規范如實填寫(見
附件)。
2.輔助材料:推薦材料應突出申報者的精湛技藝,各項內容
如實填寫,如發現隱瞞事實、偽造材料等情況,取消入選資格。
四、工作要求
1.各鎮(區、街道)、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
組織,切實做好代表性傳承人的推薦工作,認真審核申報材料,
特別是申報人基本信息、個人簡歷、從藝起始年份、傳承譜系等
情況,確保申報材料的內容真實完整、表述準確簡要。
2.報送材料要求:項目材料以紙質和電子兩種方式報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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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傳承人申報表紙質版一式 3 份,分別裝訂成冊;申報材料電子
版 1 份,包含傳承人申報表、申報人 2 寸彩照、表格照片等,輔
助材料報送形式不限。
3.請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將申報書面材料、電子材料報送
到如東縣非遺保護中心,地址:如東縣城中街道長江路 89 號,聯
系人:夏銘卿,聯系電話:13306271622。凡不符合申報條件、申
報材料不符合要求、超過申報時限的,一律不進入評審程序。
附件:第五批如東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表
如東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3 年 5 月 5 日
附件
第五批如東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代表性傳承人申報表
項目類別:
項目名稱:
申報人姓名:
申報地區或單位:
如東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二○二三年五月